一个活儿,该收多少钱,一般是通过双方来“谈价格”。在别的领域是没什么问题,但在广告行业,“谈价格”是基于假设:一方面广告公司对工作量假设(因为广告公司的成本从根本上来说是时间);另一方面企业对广告公司的质量假设。这就埋下了隐患:假设不准确也不公平。
创意不是工业品,这种智力产出几乎100%依赖人的意愿,质量特别不稳定。
实际发生的工作量跟假设一定会有出入,差别太大,有一方就会吃亏。
劣币驱逐良币,由于担心蒙受损失,现在的价格谈判中,双方的隐瞒和过度承诺并不少见。
从根本上限制了企业控制质量的意愿,在合作过程中,没有绩效体现服务是优质还是差劲。
基于工作时间计费,时间长就多付钱,短就少付—更准确;
而且,当服务不符合期待时,企业能通过满意度评价避免浪费—更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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